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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佛协组织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编辑:foolbear    来源: 浙江佛教协会   时间:2021-03-23 08:25:35   浏览:0

  3月12日,浙江省佛教协会组织会本部专职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15号令)。省佛协秘书长金幸祥,协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专题学习由教务部传智法师主讲。

  传智法师对《办法》中“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监督管理”等章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和2021年省佛协工作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建立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规划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金幸祥表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金幸祥指出,浙江省佛教协会作为全省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按照《办法》规定做好2021佛教教职人员延审工作和认定备案等常规教务工作,全心全意为我省佛教四众弟子服务。二是要勤于思考,秘书处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和清理协会部分不再适应《办法》的制度,并适时谋划制定如教职人员奖惩机制、出境留学、考核等制度。三是要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在省佛协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指导全省各地佛教团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办法》,推动《办法》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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